荣民总医院院长林芳郁妻子、整形名医林静芸,被控在法令开放前,违法偷跑为病患做硅胶隆乳手术,一审遭判刑1年,且未获缓刑。经林静芸上诉后,高等法院4/3上午宣判,合议庭考量林静芸认罪,犯后态度良好,撤销原判决,将刑度减为8月徒刑,同时让她缓刑3年,缓刑期内应提供120小时的义务劳务。
林静芸并未到庭聆判,由于本案是二审定谳案件,宣判后,全案即告确定,林静芸确定可免去牢狱之灾。
卫生在97年10月才开放使用硅胶隆乳,隔年检调根据检举搜索林静芸位于北市新生南路的整形诊所,查出林静芸涉嫌从93年起就违法使用非法输入的硅胶帮患者隆乳,查扣多名病患硅胶隆乳的病历资料。虽然林静芸在动手术前,都要求病患签下「自愿接受硅胶隆乳的手术同意书」,检方仍依违反药事法在前年6月将林静芸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林静芸否认违法偷跑,辩称自己都是以盐水袋动隆乳手术,表示可能是因为盐水袋的外膜都是硅胶,所以才会造成病患误会。加上先前有人向她勒索一千多万元,可能是因为勒索不成,才会挟怨报复。由于林静芸否认犯行,法官认为林静芸拖延诉讼、浪费司法资源,一审判她1年徒刑,且未宣告缓刑。
全案上诉高院后,上月中林静芸当庭认罪,坦承先后帮9位患者以硅胶隆乳。林静芸强调,这些病人都是因乳房有畸形、或因盐水袋产生不适病患,术后状况都很好,没结婚的结婚了,婚姻失和的和丈夫和好了。她并难过地说,自己从医学系前三名毕业,本来立志要去心脏外科救人,意外因怀孕改到整型外科,她的人生规划并非为了赚钱。而是希望能帮助患者,她表示为了诊所员工生计,希望法官能让她获缓刑。
由于卫生已将硅胶隆乳除罪化,检察官也主动建议让林静芸缓刑并服85小时义务劳务。
高院合议庭审酌林静芸已经认罪,犯后态度良好,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她8月徒刑,且宣告缓刑3年,不过,法官也要求林静芸必须在缓刑期内,到检察官指定的或公益团体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联合晚报╱记者董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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