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存放3不原则 药品不是食物


夏天吃药时,是不是常发生药粒轻碰就碎,或是有发霉等情况?国健署表示,大多数的药品容易受到光线、?气、温度等环境因素影响而变质,因此在存放时,切记以下3点:
1. 不要任意存放冰箱
除非药袋或包装上有注明需冷藏或置放在2 ~8℃温度下,不然多数药物只需放在室温下乾燥、阴凉及避光处,国健署说,若反覆将药品从冰箱拿进拿出,更容易吸湿,增加变质的可能。但如果家中温度时常超过30℃又担心保存状况,也建议先向药师询问是否适合将常温存放药品放入冰箱或是有其他保存选择。
2. 不要放在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的厨房或窗边
避光、避湿、避高温是药品的重要存放原则。像是厨房、浴室、窗边等潮湿闷热、阳光直射,若是将药品放置这类地方,容易导致药物变质、药效打折。尤其车内经过高温曝晒后常出现50℃以上高温,切记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药品随手放在车内。
3. 不要擅自把药品重新分装置于别的容器中
有的人习惯自行分药,但国健署建议避免将药品擅自分装至别的容器,并应随手放回原药袋或包装,切记在服用完药物前,外包装先不要丢,以免吃错或服用到过期药品。有些药物的容器,本身即有避光、隔热效果,擅自分装易增加变质可能。但为了协助长辈按时服药而有分装需要时,可先询问药师或医疗人员该如何正确分装。
不论是从医疗院所领回或是从药房购买回来的药物,外面药袋、包装上都有保存指引与有效期限,切记遵照医嘱或药师建议期限内服用完毕,千万别乱放或是放到过期以致吃了药反而更伤身。
国健署特别提醒,几种救命药如缓解心绞痛的硝化甘油锭、心血管疾病用药、抗癫痫用药、化疗口服药品、胰岛素以及荷尔蒙氧剂、抗感染药品等更必须严守保存方式,如无法确定是否能继续服用,可请教药师或医疗人员,不可擅自停药或?自继续服用。
不同药品保存方式大不同 药师建议这种药没吃完一定要丢
医疗发达,家中常出现琳?满目的药品,除了照着建议的存放方式,那又有什幺要注意的呢?根据《药物食品安全咛报》,市立联合医院和平院区的陈映蓉药师说明,7种不同药物的保存方式、保存期限其实也有所不同:
拆封后的裸药
不论是胶囊或是锭剂,药品一旦离开原包装,建议于调剂当日起算6个月内服用完毕。
磨粉药品
有些药品因需要必须磨成粉(如儿童用药),但也更容易受潮变质,药师建议要在医师开立的指定天数内服用完毕,若没服用完则丢弃处理,不建议作为常备药品保留。
悬浮液
像是儿童用抗生素药品等需加水配氧成悬浮液才能服用,故从泡成溶液当日起算,依各厂牌药品状况,可于室温或2-8℃下冷藏保存7 ? 14天不等,另外留意领药当下药师的用药说明及药袋/药单的注记。
眼药水等眼睛用药
眼药水开封后要冰冰箱保存吗?根据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在《食药好文网》的解释,一般来说,大部份的眼用药水、外用药膏都建议室温保存即可,也就是避免阳光直射、且室内大约15-30℃的环境下,不需要冰在冰箱保存;但也有部分眼药水确实需要冷藏保存,要留意药袋或包装说明,若是强调需要冷藏的药品,会在药品包装上特别标示「需冷藏保存」或「请于2-8℃」存放,比如氯丝菌素的眼药水(Chloramphenicol)、抗生素类药水等等。
同时,眼药水绝对不是「有冰就能放比较久」,因为各种药物本就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即使在期限内也可能因为保存不当而失去疗效。凡是眼药水、眼药膏等眼部相关用药,药师建议在开封一个月后即可丢弃。
外用药
外用药膏可在开封后存放至多半年,药师建议不要分装为小罐。除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外,更要在使用前留意外观是否破损,药膏是否有变色、变硬、发臭等情形。
胰岛素
未开封的胰岛素针剂须冷藏(2-8℃)保存,使用前要留意有效期限。若已开封或于常规使用下,通常可在低于30℃室温下保存4~6周。
栓剂
除非药袋或包装上有特别注明冷藏保存,则通常放置室温且阴凉乾燥处存放、避免阳光直射造成药品软化变形即可。
没吃完的药直接丢就好?药师公会公布6步骤教你这样丢
不小心家中的药放到过期,直接丢垃圾桶就好了吗?药水是液态的,应该倒进马桶或是排水孔里就可以了吧?错!相信有不少人会觉得过期药品就是一般垃圾,但《食药好文网》说明,有些药品因为具有基因毒性(如抗生素、化疗药物或荷尔蒙氧剂)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大,最好的方式是带回医院,由医院的药品回收站依照医药废弃物的方法处理;至于一般用药或是家庭常备药品如果做好丢弃前的回收处置,就可以一般垃圾处理。
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也在脸书粉专上提出正确处理弃药的6步骤,下次再丢弃药品前,记得做好做满再丢进垃圾袋里唷。
- 将剩余的药水倒进夹链袋内
- 药水罐用清水?一下,记得?过药罐的水也要倒进夹链袋内
- 把要丢弃的药锭从包装中取出(药袋、锡箔包等),也集中在夹链袋内
- 可将泡过的茶叶、咖啡渣或是擦手纸等,一?放入夹链袋吸水
- 夹链袋密封确实,丢进垃圾袋,随家中垃圾一起交由清洁人员
- 乾净的药袋、药罐也交由资源回收处置
参考资料:
-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
- 医药大学附设医院
- 食药好文网
- 药师公会全联会